郁林观石刻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郁林观石刻群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飞泉村“狮子岩”下,共有16处石刻分布于附近山崖上。其中著名石刻计有8处。其一为唐开元七年(719年)镌于“飞泉”前一块巨石上的“东海县郁林观东岩壁纪”,为海州司马崔惟怦之子崔逸撰文,未著书刻者名款。文24行,行17字,字径10厘米,八分书。是一篇文字优美的描述云台山风光名胜的游记;书法风格颇似“石门颂”,但结体更为方整,被收录于《金石录》,向为历代金石家所重视。其二,为祖无择三言诗刻,篆书,镌于北宋庆历甲申年(1041年)。祖无择作诗,苏唐卿书丹,王君章镌刻。其余为谭亨甫诗刻、宋四士题名、刘居实题名、王邦美题刻等。另外,还有明王同和清黄道传的题刻。
该石刻群是古代书法艺术遗产,对研究中国古代书法史有着很高的实物价值,特别是“唐隶宋篆”二刻,极为难得,是古代书法中的瑰宝。1982年“东海县郁林观东崖壁纪”被公布江苏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,2002年“祖无择三言诗刻”等十余处宋、明、清石刻归并入该文保单位,并更名为“郁林观石刻群”。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范围:
东至喷水崖,南至山涧沟,西至濯缨泉,北到唐隶石刻北50米。
建设控制地带:
东至喷水崖上50米,南至山涧沟南50米,西至飞泉水库西边线、郁林观遗址,北至唐隶石刻北120米。
花果山街道 2013区划调整:撤销花果山乡,设立花果山街道办事处。花果山街道办事处驻大村居民委员会花果山北路26号,行政区域面积为39.7平方公里,人口2.08万人,辖新滩、当路、飞泉、前进、新村、小村、前云7个村民委员会和大村居民委员会。
花花果山街道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东部城郊,由花果山而得名,为江苏省百家名镇。境内花果山素有“东海第一胜境”的美誉,现属新浦区管…… 详细++