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2022-09-29 发布者:
。”宋宣和年间(公元1119—1125年),高祖庙为时任丰知县韩侯、主簿王之才重建。至元朝末年,庙宇荒芜,墙垣倾圮。明初朱元璋诏命有司岁时享祭。明宣德元年(公元1426年)知县阙膺加以修葺。正统八年(公元1443年)典史刘勉重修。弘治十二年至十三年(公元1499—1500年)知县于让、县丞宋溥、典史查俊、教谕陈让、训导吴辄、郑发重修。高祖庙正殿三间、东西庑房六间,前门楼三间,周围砌有较高院墙。
嘉靖五年(公元1526年)丰县城被黄水淹没,县治迁于华山之阳,高祖庙迁建于岚山之阳。嘉靖三十一年(公元1552年)县治迁回旧址,将高祖庙改建于城北门外东侧。嘉靖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县令胡乂心加修。至明末,庙宇荒芜,崇祯十二年顺天府榜举人史文奎过高祖庙写道:“汉帝威仪俨在兹,寒荒漠漠野烟驰。当时约法除民患,不独兴王见地奇。过吊纷来披野棘。咄嗟难辨起荒祠。空堂衮冕苔销尽,啼鸟吟螀总涕洏”。清康熙十九年(公元1680年)知县刘毓遴将高祖庙迁建于城北门内天津桥左侧,并置田15亩作为庙宇修葺之用。康熙四十七年县知事王初集加以重修,中间帝像饰以黄金,两旁列四辅十八侯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县令邵钟铨复加修建。至清末,高皇庙时作私塾,时而驻军。民国时而作学校,时而驻军。上世纪五十年代,高祖庙被拆,扩建成县政府招待所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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